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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蚌埠市第二批大禹英才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5 08:28来源:蚌埠先锋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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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大禹英才评选办法〉的通知》(蚌组通字〔2020〕24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蚌埠市第二批大禹英才领军人才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第二批市大禹英才领军人才共计划评选20名左右,其中创新领军人才10名,创业领军人才10名。
  二、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在全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发展等领域专业素养突出、业绩贡献明显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申报人选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入选后能够连续在蚌工作5年。已获评省“特支计划”“115”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人员,原则上不纳入大禹英才申报评选范围。根据不同类别,申报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领军人才
  (1)在国家或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的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推进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高层次人才。
  (3)在企业科技创新中起到关键作用,领衔开发的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在业界有重要影响的专业人才。
  (4)社会事业领域中,具有突出专业技术特长或高超技能,对推动相关领域学科建设和技术进步,能够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高端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优先支持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
  2.创业领军人才
  (1)我市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创业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入选后5年内,企业总部和主要生产基地不迁出蚌埠。
  (2)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企业应为2014年1月1日以后在蚌注册,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影响。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少于300万元,原则上本人直接或间接持股20%以上。
  创业领军人才优先支持税收、就业贡献大及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创业人才。
  三、申报程序
  1. 填写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通过蚌埠先锋网(网址:http://bbxf.bb.ah.cn/)“人才工作”栏目下载《蚌埠市大禹英才申报书》(分创新、创业两类),按照“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 材料报送及审核。
  民营企业、驻蚌单位及所属企业按照税收隶属关系,报各县区委组织部。其中,驻蚌高校申报人选应依托产学研合作企业联合申报;社会发展领域人选按照创新类人才申报,直接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各县区审核所属单位申报人选材料,驻蚌单位、社会领域申报人选材料由申报单位自行审核。各县区委组织部按申报单位税收隶属关系汇总申报人选,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每家用人单位限报一名人选,每人限报一类。
  3. 申报材料要求。①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材料要对照申报书附件目录要求进行提供,应清晰简明,排版紧凑美观,与申报书一同装订,总页码不超过48页,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用白色铜板纸,报送一式5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②申报人选汇总表由各县区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材料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广泛发动。开展大禹英才评选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区域性人才高地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提高站位,科学谋划,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安排熟悉政策的专人负责,广泛发动,深入宣传,积极推荐优秀人才参评。
  2. 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用人单位是人才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材料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申报人选质量。各县区委组织部要牵头组织人社、科技、发改、经信、开发区等部门,结合平时掌握情况,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筛选确定重点对象。
  3. 加强管理,严守纪律。市大禹英才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组织开展资格审查、专业评审,并面向社会公示。各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以虚假数据、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选资格和具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的人选,撤销相应资格,并依法依纪予以处理,视情追究相关人选责任。
  4.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


附件:第二批大禹英才申报附件材料.rar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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