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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韦秀芳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1-14 17:38来源:蚌埠先锋网 作者:先锋供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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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韦秀芳为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6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马军已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韦秀芳代理市长职务。

 

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6年1月1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韦秀芳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余化祥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解义平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茆军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亮为市营商环境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戴勇的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余化祥的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蓝佳勇的市营商环境局局长职务。



    (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