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先锋网站链接:
公示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公示公告

关于蚌埠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3 14:38来源:蚌埠先锋网 作者:先锋供稿员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于蚌埠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公告》等要求,现将蚌埠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确认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在同职位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确认时间

2024925日下午14:30—17:30

(三)体检确认地点

蚌埠市行政中心1号楼1212房间(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蚌埠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四)体检确认方式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现场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考生务必准时参加体检确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

二、体检

926日上午进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体检、考察通知书》。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

体检完成后将及时开展考察工作,体检合格人选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组织实施。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考察所需材料。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请考生及时关注蚌埠先锋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做好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552-3125657

 

附件:蚌埠市2024年县级纪委监委公务员专项招考体检人选名单.xlsx

 

                             蚌埠市公务员局

                             202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