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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蚌埠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5 12:46来源:蚌埠先锋网 作者:先锋供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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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蚌埠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要求,现将蚌埠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确认

(一)体检对象

普通公务员职位体检人选,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体检人选,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在职位录用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确认时间

2024517日上午8:30—11:30

(三)体检确认地点

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曹凌路789号)一楼大厅东侧。

(四)体检确认方式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现场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考生务必准时参加体检确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

二、体检

518日上午进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体检、考察通知书》。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

体检完成后将及时开展考察工作,体检合格人选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组织实施。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要求进行。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考察所需材料。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请考生及时关注蚌埠先锋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做好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552-3125657

 

附件:蚌埠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xlsx

 

                                                           蚌埠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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