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要求,现将蚌埠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确认
(一)体检对象
普通公务员职位体检人选,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体检人选,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在职位录用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确认时间
2024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
(三)体检确认地点
蚌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曹凌路789号)一楼大厅东侧。
(四)体检确认方式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现场领取体检、考察通知书。考生务必准时参加体检确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
二、体检
5月18日上午进行体检,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体检、考察通知书》。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
体检完成后将及时开展考察工作,体检合格人选即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要求组织实施。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应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要求进行。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考察所需材料。
职位考察人选缺额的,可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累计不得超过两次。
请考生及时关注蚌埠先锋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按要求做好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552-3125657。
附件:蚌埠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xlsx
蚌埠市公务员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