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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人才办部分2023版)支持事项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3 16:49来源:蚌埠先锋网 作者:先锋供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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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市人才办部分2023版)

支持事项申报公告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 号)和《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人才部分2023版)》(蚌组通字〔2023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中市人才办牵头负责的企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产业创新团队建设、领军人才安家补助、柔性引才补贴支持事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对象范围:在蚌创新创业,在我市硅基生物基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六大新兴主导产业,新能源、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生物化工、汽车零部件五大产业集群等领域和各县(区)首位产业、主导产业等重点产业企业以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展中,能够发挥重要促进作用的高素质人才(团队)和相关人才机构、平台。

本政策由人才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名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县(区)、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由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二、申报时间

本次人才政策申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线上进行。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384-81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原则上按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县区申报。其中,2021年以前年份已申报享受市级人才政策,延续支持期限未满的,从线下向原主管单位申报,按原政策标准享受支持政策。

驻蚌高校、市属事业单位申报本政策,“申报地区”请选择蚌埠市。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点击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进行登录,在“政策兑现”下找到对应政策名称,点击申报进行申报确认,原则上,企业应选择税收缴纳所在县区进行申报,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及时关注相关审核意见,配合补充完善材料。其中:

免申即享政策:由牵头受理部门在确认企业名单后,了解企业是否正常经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兑现政策。

即申即享政策:各县(区)、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企业网上申报指导,企业在通过系统进行申报时,请务必提前与县区组织部门联系,确认选择“申报地区”到县区,兑现资金时涉及县(区)配套的以“企业所选区划”为准。各县(区)、开发区相关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了解企业是否正常经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对申报企业资料缺项的及时指导督促进行补齐补正。市直牵头部门对县(区)初审合格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

2.按照资金承担渠道,分别由各县(区)和市直牵头部门进行会议审议。其中,由市级资金单独承担支持经费的事项,提请市直牵头部门相关会议审议;由县(区)资金单独承担支持经费的事项,由县(区)相关会议审议;对由市与县(区)分担支持资金的,由市直牵头部门和县(区)相关会议分别审议。

3.支持事项经市、县(区)会议审议通过后,按要求在蚌埠先锋网、市直各牵头部门官方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市直牵头部门通过惠企政策平台对拟支持项目进行最终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填写市、县(区)配套资金总额,进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拨付。

四、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人才学历进修补助:重点领域企业在职人员在职进修,获得理工类硕士、博士学位并继续在企业就业的,连续三年分别给予每年8000元、15000元的学习费用补助。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取得理工类专业相应学位;

2)申请对象已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

申报材料:

1)蚌埠市人才引育政策申报表;

2)在职进修取得的学位证书、劳动合同。

资金渠道:由市、县(区)按比例承担。

资金用途:支持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转发给个人,用于人才学历进修补助。

牵头部门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552-3121239

(二)产业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对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的,按照省政策规定,三年内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配套资助。入选市“3221”产业创新团队的,三年内每年给予8万元资助。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本市企事业单位新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市“3221”产业创新团队;

2)申报年份之前入选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市“3221”产业创新团队,且在团队建设期内的续领。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资金渠道:“115”团队政策由市级财政支持;3221”团队政策由市、县(区)按比例承担。

资金用途:省“115”产业创新团队支持资金拨付至创新团队设立单位,由设立单位用于向团队带头人和带头人助理发放岗位津贴;市“3221”产业创新团队支持资金拨付至创新团队设立单位,由设立单位用于对创新团队的人才培养、激励及科研支持。

牵头部门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552-3121239

(三)领军人才安家补助: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培育全职在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补助,其中:“两院”院士安家补助100万元、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或相应层次人才安家补助60万元、省级人才计划专家或相应层次人才安家补助40万元。安家补助在人才引进或入选后三年内按235的比例拨付,在蚌新购住房的,安家补助一次性发放到位。

申报条件:

1)政策支持期内经我市申报入选或从市外引进,全职在我市工作;

2)获国家批准,入选“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及相应层次人才;获省批准,入选省级人才计划及相应层次人才。

申报材料:

1)蚌埠市人才引育政策申报表;

2)入选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等相关证明、身份证、在蚌工作(聘任协议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新购住房的提供购房证明材料)。

资金渠道:由市、县(区)按比例承担。

资金用途:支持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转发给个人,用于人才安家补助。

牵头部门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552-3121239

(四)柔性引才补贴:对重点产业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从市外柔性引进的非本单位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按企业实付薪酬的30%给予企业一次性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1)从市外柔性引进对象为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专家或相应层次的领军人才,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或年度柔性合作费用20万元以上人才;

2)柔性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实际开展项目研发、技术攻关等工作;

3)政策支持期内新发生的柔性合作,同一人才项目只支持一次。

申报材料:

1)蚌埠市人才引育政策申报表;

2)柔性引进人才协议及实际向人才支付报酬、取得合作成果等相关材料,人才层次、学历学位、职称、专业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金渠道:由市、县(区)按比例承担。

资金用途:支持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用于开展柔性人才引进、激励。

牵头部门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0552-3121239

五、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资料中有关账户、账号、开户行、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务必认真核对,确保无误,以免影响审核及资金拨付。

2.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督查评估。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相关政策待遇,并将视情节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申报咨询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3121239  邮箱:bbrcb@163.com

怀远县委组织部       0552-8212488

五河县委组织部       0552-5037916

固镇县委组织部       0552-6022050

龙子湖区委组织部     0552-3073364

蚌山区委组织部       0552-3137161

禹会区委组织部       0552-4956389

淮上区委组织部       0552-2826181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0552-4071844

经开区党工委组织部   0552-3182320

 

附件1.蚌埠市人才引育政策支持事项申报企业信息归集表.xls

 2.蚌埠市人才引育政策申报汇总表(市人才办部分).xls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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