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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发布汛期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0-07-28 11:01来源:xianfeng 作者:xia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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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淮河干流水位持续上涨,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汛期雨水增多、洪涝灾害与夏季高温等风险因素交织,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为切实保障汛期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我市发布2020年汛期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洪涝灾害影响食品供应链各环节
  
  “洪涝灾害可导致食品供应链各个环节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如,农作物霉变、牲畜疫病或死亡等,水和食物可能被致病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等)、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农药、兽药、鼠药、化工废物、重金属等)污染,食用这些受污染食物后将影响人体健康,可能引发腹泻、痢疾等,甚至引发传染性疾病流行。”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副科长陈士举介绍,近期,我国长江中下游和淮河干流地区持续强降雨,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为保证食品原料安全和加工用水卫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务必注意:不要使用被洪水淹没、浸泡或已经发霉变质的谷物或其他食物原料加工、生产、制作食品;不出售、不购买、不食用被洪水或雨水浸泡的预包装加工食品;不直接饮用生水,不取用任何未经处理的地表水、雨水、洪水清洗、加工食品;不用洪水洗餐具和冲洗食物;不随意捡拾洪灾水域漂浮物,或洪水冲刷地面后留下的动物尸体或野生植物,包括野菜和野果等。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环境和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接触过洪水后要洗手。切配菜的刀、板和盛装熟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并用滚开的水浸泡或蒸煮等方式消毒杀菌。”陈士举说,洪涝灾害过后,要及时清除室内外淤泥、垃圾、积水,防止蚊蝇孽生,保证环境清洁卫生;要及时对食品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用具和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提倡文明用餐,使用公勺公筷,不生食肉类和海产品。
  
  高温、高湿天食物要烧熟煮透
  
  食物要烧熟煮透并合理储存。汛期高温、高湿,尽量不要一次采购和储存大量食材,避免长时间储存造成食物腐烂变质。短期存放食物应注意低温、防尘、防蝇虫、防鼠和隔水防潮。如发现食材变味、发黏、发霉等,应及时处理,不要食用。
  
  “食物要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存放,少吃冷荤类菜肴,不吃生的动物性食品。洪涝期间,食物不易保存,特别是受灾群众聚集地或参与救灾人员的食堂,要按需加工食物。尽量不要食用剩饭剩菜。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陈士举说。
  
  伏天人体大量出汗,胃肠道蠕动减弱,消化功能减退,易出现食欲不振、厌食等。要注意科学饮食,荤素搭配、蔬果兼顾,特别要保证孕妇、少年儿童及老年人的营养摄入。此外,要关注身体健康状况,如有不适须及时就医。
  
  受灾地区食品安全是重点
  
  淮河晨刊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结合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厄瓜多尔进口冻虾及冷冻冷藏肉品排查等工作,我市开展汛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以行蓄洪区转移群众和洪涝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及周边食杂店、餐饮店,受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小食杂店、商超便利、农贸市场、餐馆酒楼、单位食堂(含学校、养老机构、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加大受灾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检查是否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清洗消毒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采购销售或加工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来源不明食品、污染食品、浸泡食品及原料、未经检疫检验的病死淹死禽畜及其他不合格食品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行为,杜绝污染、浸泡、变质食品重新包装后再销售。
  
  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腐败变质和“三无”食品立即下架并查明来源去向,对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记者 曹梦晴)
  
  (蚌埠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