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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上区小蚌埠镇:强化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干部内生动力

发布日期:2021-09-26 10:26来源:先锋网淮上区分站 作者:先锋供稿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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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蚌埠市淮上区小蚌埠镇围绕“考什么、 怎么考、结果如何运用”这一主线,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发了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重细则,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出台《2021年度小蚌埠镇村(居)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依据镇属各部门的职能、岗位特性制定考核细则,合理配置分数,按季度分部门对口考核打分。主要领导根据各村(居)实绩打分,计入总分。设置加分事项,鼓励各村(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做出特色、打造亮点、服务中心工作,加大对特色亮点打造、征地拆迁、荣誉申报的奖励力度;设置减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对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扣分,出现重大问题的不参与年终评先评优。
  
  重公平,细化完善考核方案。出台《小蚌埠镇村(居)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补充)》,将村(居)干部分为村(居)正职和其他“两委”两种类别考核。村(居)正职由镇主要领导、其他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对其打分,其他“两委”由镇其他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和村(居)正职对其打分,实现三级考核体系。考核内容采取单位和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单位考核,占比70%;个人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占比30%。
  
  重激励,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根据各村(居)班子考核最终得分确定先进集体,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与经济待遇挂钩,将各村(居)考核最终得分兑现为单位奖金,并根据个人实绩考核得分差别化发放考核奖金,实现薪酬结构由固定模式向固定加浮动模式转变。对于季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当季扣发季度绩效或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