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强调,完善农村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治国安邦,重在基层;基层治理,首在治吏。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群众看我们党,首先看基层干部。基层干部的分量不仅在个人,更在组织之托的责任、群众所系的信任。而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直接认知,往往来自具体而微的小事、切身体会的实事,来自点点滴滴“微权力”的使用。
一纸证明、一寸土地、一分补贴,看似琐碎,实是群众安身立命之基;一权在手、一念之差、一线之隔,看似微小,却常成为清廉与贪腐的分野。在农村地区,地缘人情和血缘亲情的比重较大,一些人认为收点小礼是人之常情,干点私活属举手之劳,把“小动作”视为灵活变通,将“小圈子”当成情感纽带,殊不知这些“小问题”正在侵蚀信仰根基。雁过拔毛可能积羽沉舟,掐尖落钞或许积重难返,唯有牢牢扎紧“微权力”的笼子,方能使“威”止于公、“利”归于民。要做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注重小事小节,防范“破窗效应”,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形成“恶小不为”的思想自觉。
防治“微腐败”既要靠农村基层干部自律,更离不开强有效的监督之力。监督之网越密,权力寻租的空间就越小;监督环节越细,防微杜渐的能力就越强。扎紧“微权力”的笼子,不能怕小题大做,要把每一个细节做到位,将全过程监管落到实处。一方面,着重关注审批末端、采购环节、惠民资金发放等关键重点领域,厘清权力清单、划清职责边界,明确岗位风险点与行为边界,让“可为”与“不可为”泾渭分明。另一方面,推行阳光政务,将“小微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发挥人民群众“雪亮眼睛”的监督作用,使暗箱操作无处遁形,让“拍脑袋决策”“踢皮球推诿”失去生存土壤。要完善考核机制,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提升农村基层干部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行动力。(潘令麒)
(安徽先锋网)